根据《国务院关于修改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〉的决定》(国务院令第682号)、《关于发布<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>的公告》(国环规环评【2017】4号),华润新能源(明光)风能有限公司于2019年5月13日组织验收工作组对华润新能源明光东山风场110kV升压站工程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;于2019年7月20日组织验收工作组对风电场工程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。
根据验收意见,符合验收条件,同意通过验收。现将《华润新能源明光东山风场110kV升压站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》及验收意见、《华润新能源明光东山风场风电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》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:
项目名称:华润新能源明光110kV升压站工程及风电场工程
建设单位:华润新能源(明光)风能有限公司
公示内容:验收报告、验收意见
公示时间:2019年9月29日—2019年10月30日
公示期间,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反馈,个人须署真实姓名,单位须加盖公章。
联系人:刘衍
联系电话:18051279231